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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章 買軍火

元興風雲 純白PW 2767 2024-01-31 01:14

  畢錦所謂的“大膽想法”,在我看來可不隻是大膽而已。

  這家夥不僅想買子彈,還想買槍。
他的腦袋轉的非常快,圖塔人軍事基地爆炸,第七軍團分散駐紮,這次進行彈藥配時,軍火庫沒有被檢查,同樣是得知了這三條信息,我什麼也沒想到,他卻想到可以利用這個機會,從第七軍團弄些槍出來賣。

  圖塔人的軍事基地爆炸,導緻第七軍團承受巨大損失。
但是我們損失的主要是人員,裝備幾乎沒有損失。

  可是上面并不清楚這件事。
因為裝備幾乎沒損失,第七軍團隻上報了人員損失,并沒有上報裝備損失。
如果在這個時候,軍火庫裡少了幾支甚至幾十支槍,丢槍的部隊隻需要補交一份裝備損失報告,說這些裝備是在爆炸中損失掉的,就可以萬事大吉。

  如果畢錦隻是想買一兩百條槍,我也隻會認為他大膽。
可問題是,他這次想弄一千條槍,甚至更多。
一下子買這麼多軍火,這家夥是想造反嗎?

  我知道畢錦不想造反,可如果東窗事發,負責調查這件事的人很有可能這樣想。
畢錦是個商人,買槍就是為了賣槍。
這槍不是從合法渠道來的,隻能走黑市。
黑市魚龍混雜,什麼人都有,其中必然有亂黨。

  若是亂黨用我們賣出去的槍搞事,被抓到了,人家順着線索找到我們這裡,光是倒賣軍備這一條罪名,就足夠槍斃我倆的了。

  畢錦看出我在擔心,小聲說道。

  “兄弟,放心,我不傻,不會被抓住尾巴的。
賣槍的事我會讓别人出頭,如果出了事,直接讓他們離開元興,去外地避風頭,這樣線索就斷了。

  咱們這樣。
你負責和部隊的人談,剩下的事都交給我。
人,錢,地,都是我出,賺到的錢咱倆四六分賬――兄弟,這可是五十萬發子彈,一千條槍。
就算一發子彈賺一分錢,一條槍賺一塊錢,這買賣也能淨賺六千,你能拿兩千四呢。

  更何況槍和子彈不可能賣這麼便宜,我估摸着,這單買賣咱至少能賺三十萬。
你拿四成,那就是十二萬啊!
而且這就是個底兒,最後賺到的錢隻會多不會少!
到時候你在街裡找套房子買下,把家人接過來享福,這樣不好嗎?

  聽說街裡的房子家家都有水龍頭,用自來水,不用出門挑水。
街裡的房子還有電燈,可以用電燒水,在家裡洗澡,連廁所也是在家裡,冬天還有暖氣,特别方便。

  我現在住的宿舍就是這種配置。
雖然一開始有些不習慣,但住了幾天後,就覺得非常舒服了。
如果能讓家人住進街裡的房子,就算冒點險,也是值得的。

  而且如果我在街裡買了房子,我家現在這套房子就空了出來。
我可以把它租給結了婚,但還沒有房子的二堂哥住,再或是租給老農住,讓他和雀兒能有個安樂窩。

  這種利己又利人的事,怎麼想都不該不做。
可是我本來想幹的不是這麼大的買賣,也不想冒這麼大的風險,隻是想憑着自己的小聰明賺點小錢。
在來找畢錦之前,我已經做好了和他分成的準備,哪怕隻賺幾十塊錢,我也是知足的。

  現在畢錦突然畫了這麼大一張餅,光是聽着我就覺得噎得慌。
我是打心眼兒裡不想加入,可這事畢竟是我挑起來的,畢錦又是我兄弟。
他出錢,出人,出地,我隻負責聯系買家,就這樣他還給我四成的利潤,這已經不是義氣,而是感情了。

  我若是不做,那就是負了畢錦的這份情。
所以我隻能做,而且必須全力以赴,這樣才能對得起畢錦對我的這份情。

  唉,看來年前這段時間是有的忙了。

  從酒店出來之後,畢錦就叫了輛人力車,直接回畢家了。
我則是以最快的速度返回軍營,與316團的人商量起購置軍火的事。

  我和316團的人說,我們315團打靶打的太勤,兵又太懶,不知道保養槍,很多槍都不好用了。
既然316團的人不樂意打槍,不如我們把破槍給他們,讓他們把好槍給我們用。

  316團的人自然是不幹的,這時我就趁機說可以給錢,每支給1塊錢,但是他們必須多給我們一百支槍,我們好換着用。
他們說這樣槍的數目就對不上了,我說咱們軍團不是剛出過事嗎?
如果有人來查,你們就說那一百支槍在爆炸中弄丢了,讓他們給你們發新的。

  下次彈藥配給是三個月後的事了,損失報上去之後,要再等三個月才能補全。
他們以為我是着急用槍,就接受了交易。

  為了把戲做足,當天晚上我以檢查軍備為由去了趟軍火庫。
在裝模作樣的檢查了一圈之後,我對看守軍火庫的弟兄說,咱們團的槍有問題,明天的打靶取消。

  第二天一早,我開始奔走于第七軍團各團的駐地之間,分别和各個團的軍官談購置軍火的事。
第七軍團的人都知道我們315團喜歡打靶,因為我肯給錢,所以不管是子彈還是“換槍”,對方都很配合。

  在談生意的時候,我和每個團的人說的都是同樣的話。
為了防止不同團的軍官湊在一起時說起這件事,我這次特意補充了一句,說這交易若是被上頭發現了,大家都要擔責任,所以千萬不能說出去。

  這一天下來,我把第七軍團的團跑了個遍。
回軍營的時候,我又接到一個好消息,那就是316團的人覺得換槍要搬來搬去的,還得清點,太麻煩。
他們想直接把槍賣給我,以後直接換新的。

  既然是賣,就不能賣太多,如果槍損失的太多,上面查下來,他們也不好交代。
經過一番商議,316團決定以五塊錢的單價,向我出售120支步槍,30把手槍。
此外他們還增加了子彈的銷量,以每一百發五塊錢的價格賣給我十萬發步槍彈,兩萬發手槍彈――這個數字已經超過了316團此次彈藥配給的總量。

  就算是用腳趾頭也能想明白,這群家夥是腦子開了竅,想把備彈也“損失”掉,多賺一筆錢。
一筆買賣下來,316團能白賺7750塊錢,其中子彈錢是大頭,價值7000塊,本該值錢的槍械反而占了小頭,隻值750塊。

  生意談妥之後,和我談生意的這幾個軍官樂得是合不攏嘴。
他們卻不想想,我一個沒身份、沒背景的苦力少尉,要到哪兒去弄7750塊錢給他們。

  其實這也怪不得他們。
他們和我一樣,都是沒身份、沒背景的苦力,從來沒有談過這麼大的買賣――其實我也是一樣。
在談成這筆買賣的時候,我也十分激動。
隻不過我比較會控制情緒,沒有表現出來罷了。

  我去其他團談生意的時候,找的也是這種苦力軍官。
我們這些苦力軍官因為境遇相似,而且要經常一起出任務,偶爾會聚在一起吃頓飯,聯絡聯絡感情,順便彼此傾訴一下,發洩心中的不滿。
雖然才入行兩年左右,但是軍團裡的苦力軍官我都認識,他們也都認識我,說話很方便。

  4号這天,我又往各個團跑了一趟,勸說其他團的軍官直接賣槍給我,再多賣給我些子彈。
不得不說,第七軍團真的是懶散到極緻了。
哪怕是苦力軍官,都是能省一份力就省一份力,能多賺一分錢就多賺一分錢。

  就像我預料中的那般,每個團都很痛快的接受了我的建議,直接賣槍,加賣子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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