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案顯然是肯定的,他無奈地扯了扯唇角,終于懂自己之前醉心工作,兩耳不聞窗外事,家裡人對他是什麼感受了。
但是他對溫甯氣不起來,隻會更覺得驚喜,又發現了她不一樣的一面。
......
隔天。
溫甯把稿子送給梁團長過目,梁團長非常滿意。
溫甯趁機請示領導:“梁團長,我這篇稿子,可以投給《首都日報》嗎?
我想讓更多的人看到華國軍人英勇無畏的一面,永遠記得他們,尊敬他們。
”
英雄事件本來就值得宣傳。
梁團長大手一揮,準了。
溫甯都沒耽擱,從梁團長辦公室出來,便馬不停蹄地跑了一趟《首都日報》。
她現在是文公團的宣傳幹事,有文公團背書,她拿着稿子去報社,稿件的真實性自然就有保障,加上稿件質量很好,話題又正是現下的熱點,當場報社的主編就拍闆要采納她這份稿子。
稿費給了十五塊。
當場就結了。
溫甯交完稿,拿着到手的稿費,喜滋滋地出了報社。
她這麼賣力地工作,一是想用實力赢得領導的重用,二就是能夠順帶掙點外快。
十五塊不多,但是她自己掙的。
溫甯把錢揣好,回家就放到自己的小匣子裡鎖上。
匣子還是陸進揚上次給她買的,現在變成了她的小金庫。
溫甯存完錢,看到小匣子裡原主媽給的糧票,忽然就想起好像這麼久了,原主媽那邊一直都沒有回音。
打過幾次電話,公社接電話的人說去喊原主媽,結果等了一陣,溫甯再打過去,電話就是占線的狀态。
發回去的電報也沒有消息。
寄的信也沒回音。
該不會出什麼事兒了吧?
溫甯越想越不安,趕緊去樓下又拿起電話撥回去。
結果這次,原主媽有消息了,果然是出事了。
公社的人說,原主媽昨晚上跑了。
人不見了。
不知道跑哪兒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