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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8章 要開駐腳兒了

元興風雲 純白PW 2776 2024-01-31 01:14

  也許是大伯的闆子打的太重,事情已經過去快一個月了,大堂哥站着的時候,還得讓人扶着。
扶着他的人是二堂哥,由于大堂哥要站出來說話,他也得跟着出來。

  雖說剛犯過大錯,但是大堂哥畢竟是新生代的老大,二爺爺不會因此而輕看他。
在得到二爺爺的準許之後,大堂哥又在二堂哥的攙扶下向前走了兩步,低下頭整理了一下語言,擡起頭來說道。

  “我覺得理子的話說的很對。
對咱們家來說,作坊是個陌生的營生,做起來容易栽跟頭。
餅叔的意思是,咱們把房子都賣了,合夥買座大宅子,就算做不成作坊,也可以一起住,相互之間有個照應。

  我覺得餅叔的想法沒錯,這世道,分着住不如合着住,人越多就越安全。
而且宅子大了,倉庫就大了,能屯的糧食也多了,自家院子裡還有井。
萬一出點什麼事,咱們也不至于斷糧斷水。
咱還可以把宅子改一改,改結實一點,弄些家夥來防賊。

  不過這樣做也有壞處。
各家現在的位置,都離自己上班的地方近,至少都是在一個坊裡。
如果咱們不開作坊,也不一起幹買賣,大部分人上班的路就遠了。
所以說,既然搬到了一起,盡量還是找個營生一起幹。

  在這元興城,最長久的營生,莫過于開旅社或是駐腳兒。
不管發生什麼事,外面的人都會往元興跑。
外地人來元興,沒幾個能買起房子的。
買不起房子,那就隻能去旅社或駐腳兒。
住店就得花錢吃喝,開店的一下子能掙好幾份錢。

  我覺得,如果本金充裕,咱們最好是買兩座挨在一起的宅子。
一座改成旅社或大駐腳兒,一座自己住。
如果不充裕,就先買一座宅子,改成大駐腳兒。
實在不行,咱就再拖一拖,看看情況,等錢夠了再張羅。
大家覺得怎麼樣?

  坊裡的房子,售價普遍在五千以上,一般都是六千多。
如果是租的話,一般是一個月20到30塊之間,租滿30年,房子就給你了。
如果資金充足,買肯定比租合算。

  在座的六家人中,房子在自己手裡的有四家。
我家的房子是從舅姥爺那裡繼承來的,二爺爺的房子早就租滿了30年,現在已經是他的房子了。
姑父家的房子是分家時分到的,房契已經改過名字了。

  至于大伯、二叔和三叔,這三家的房子也是租的。
大概是前年的時候,大伯已經租滿了30年,房子已經是他的了,房契也已經改過名字。
二叔和三叔租房的時間還不夠,房子還不是自己的,肯定是不能賣的。

  四家可以賣的房子,最低能賣出兩萬四。
加上我拿回的五千,和一些零零碎碎,加起來肯定能超過三萬,足夠買最便宜的宅子了。

  可是買完了宅子還得改裝呢,改裝也要花錢。
我估計把宅子改成大駐腳兒,至少得花五千塊。
如果我不把藏的一萬塊拿出來,錢應該是不夠的。

  嗯?
等等。

  我眼珠一轉,計上心來。

  如果把由家也拉進來,讓他們把房子賣了,由影不就可以名正言順的住進我家了嗎?

  而且開駐腳兒是需要人忙活的,像是打掃房間啊,打水做飯之類的。
規模越大的駐腳兒,需要的人就越多。
槍家本來人就少,等駐腳兒開起來,很容易忙不過來。
如果由影、小春和由美能加入進來,人力上就會寬裕很多。

  最重要的是,這樣一來,由家就有了股份。
隻要駐腳兒生意好,按月分錢也好,按年分錢也好,由家都不會再缺錢了。

  聽了大堂哥的話,長輩們小聲研究了一下,都覺得開駐腳兒比開作坊更好。
研究過後,二爺爺又問我怎麼看。
我自然是說好,然後趁機提起讓由家加入的事情。

  我本以為要費些口舌才能說服大家,畢竟由家是和槍家沒有皿緣關系的外人。
結果大家意外的配合,全都同意了。
我向身邊的大伯一套話,這才知道,老農出去收衣服之前,已經把我和由影、小春的關系講給大家聽了。

  大家都把由影當成了我的女人,這樣一來由家和槍家就沾了親。
而且由家是由影這個大姐說了算,她成了我的女人,由家自然就是我說了算。

  雖然由影還沒有真正成為我的女人,但是既然畢錦已經把她送給我了,她應該會聽我的話。
隻要她聽我的話,由家就能過上好日子。

  長輩們已經下定決心要開駐腳兒,之後的時間他們一直在讨論這件事。
小輩們也在讨論,但這件事輪不到他們拿主意,因為他們根本拿不出錢來入股。
參加讨論的隻有男人,女人都擠去廚房做飯或是閑聊了。

  我也是小輩,但是我能拿出錢來入股,所以我能和長輩們一起商量。
還藏着一萬塊的事,我暫時沒告訴他們。
因為就目前來說,錢是夠的,沒必要把這麼大一筆錢拿出來吓唬人。

  快商量完的時候,我才發現老農和雀兒還沒進屋。
我出去看情況的時候,發現天已經黑了,衣服被疊好,放在房門外的大盆裡,老農和雀兒又不見了。

  哈……估計又去駐腳兒了。

  這才一下午的功夫,連着去兩次,老農這是有多饑渴?
就算他身體受得了,也得為雀兒想想啊。
我聽說剛破瓜的女人最好是養兩天,這樣對身體好――這話是洪果力和我說的,我也不知道真假。

  說起來,也不知道洪果力那邊怎麼樣了。
以我對他的了解,這次他應該會向瘋豬服軟的。
隻要他肯服軟,瘋豬就不會再舉報他了。

  還有就是,等到軍火賣完,我還會有一筆進項,而且是一大筆進項。
畢錦說,幹完這單之後,可以拿這些錢做本金,繼續幹買賣。

  本來我是想拿出一些錢,在街裡給家裡人買套房的。
不過現在家裡已經決定要在坊裡買大宅子了,而且決定要全家族的人一起住。
一旦駐腳兒的生意好起來,攢下足夠的錢,家族必然會繼續在周圍買宅子。
或是留着自己住,或是擴大經營規模。

  槍家的人不算多,可是主卧的空間太小了,兩張桌子也不夠大,容不下這麼多人同時吃飯,所以隻能分波吃。
十六歲以上的男人肯定是第一波吃的,然後是奶奶輩的女人,再然後是姑嬸輩的女人,最後才是與我同輩的女性,還有十六歲以下的男孩。

  老農和雀兒回來的時候,屋裡隻剩下本家人了。
看到他那淫賤的笑容,和雀兒疲憊與無奈的臉色,我就知道他果然是去住壺間兒了。

  爹、娘和奶奶也猜到他們幹什麼去了,卻并沒有說什麼。
雖說他們都很喜歡老農,把他當自家孩子看待,但他終究不是槍家的人。
對他來說,我們也是外人,這事我們是沒權力管的,頂多說上幾句。

  老農臉皮厚,怎麼說都沒事,可人家妹子是要臉的,我們總不能當着雀兒的面說這件事,隻能找機會私下說。
也許是知道我們要說他,老農這不要臉的一直粘着雀兒,不和她分開。
回小卧的時候,這貨沾枕頭就沒了動靜,也不知道是真睡還是假睡。

  正如奶奶說的那樣,雪沒有下大。
第二天早上出門的時候,雪隻鋪了薄薄一層,不會阻礙通行。
既然不會阻礙同行,就沒必要清雪。

  雖然沒有清雪任務,但是我還是早早的帶老農回了軍營。
如果把這家夥留在家裡,天知道他一天要帶雀兒去住幾次壺間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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