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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快穿女配:反派BOSS有毒》第1630章

  第1631章 溫故知信(1)

  ——所有人都知道蘇信畫的十八禁。

  *

  經歷過101種死亡方式的時笙,這次醒過來的時候,還是被嚇到了。

  她竟然在上吊!

  這種垃圾的死亡方式到底幾個意思!

  就不能選個舒服點的死亡方式嗎?

  脖子被繩子勒住,時笙很難受,她在這麼吊下去,估計也會掛掉。

  「砰!

  時笙割斷繩子,從上面掉進一堆書中,摔得眼前冒星星。

  時笙摸著脖子,火辣辣的疼。

  好特麼的疼!

  時笙緩了緩,從雜物中坐起來,屁股底下壓著的全是書和一些紙張。

  原主到底什麼毛病,上吊要把這麼多數書搬到腳底下。

  時笙翻了翻那些書,有的是小說,有的是漫畫,那些紙張則隻是像一些線稿和構思。

  「什麼玩意?

  時笙撐著身子從書裡面站起來,一屁股做坐到旁邊的沙發上,視線迅速環顧一圈四周。

  很乾淨的房間,每一個地方都收拾得非常整潔規矩,她現在所處的地方在客廳,客廳有個水晶燈,她就是吊在水晶燈上面的。

  這水晶燈特麼是和天花闆融為一體了嗎?
這麼重的人都承受得住!

  時笙確定這個房子裡隻有她一個人,這才放心下來。

  她起身先找到廁所,看了看自己的脖子,上面的勒痕很嚴重,此時已經腫了。

  她感覺自己吞嚥口水都很困難。

  時笙又威逼利誘從系統那裡搶來一瓶藥,抹完之後開始接受記憶。

  原主叫蘇信。

  家裡雖不是名門望族,卻也是書香門第。
父親是有名書法家,母親是國畫大師,從小在這樣家庭長大的原主,也喜歡上繪畫。

  本來她母親也想讓她學國畫,可原主並不怎麼喜歡,反而走上和家裡期望完全相反的道路。

  她去畫時最受年輕人喜歡的漫畫。

  漫畫這種東西,在父母那一輩,都屬於小打小鬧,不入眼的東西。

  為了這件事,原主沒少和家裡起衝突,導緻後面原主基本沒怎麼回過家,和家裡的關係也是極其僵硬,過年過節都不見打個電話的那種。

  原主很喜歡畫畫,在她念大學期間,就因為連載一部漫畫《榮譽王座》而走紅,這部漫畫也是她的成名之作,已經改編成動畫和手遊。

  原主憑藉這一步漫畫,成為當時最當紅新人。

  原主能駕馭各種風格,後面又連續出了好幾部作品,人氣都很棒,在漫畫界也算有了名聲。

  事情的轉折點在原主接下如今最火的一部小說漫畫改編。

  這是一部男頻玄幻小說,賣IP賣得飛起的那種,各種火。

  原主本來隻畫原創,她的所有故事和劇情,都是自己構思的。

  偶爾也會畫小說插圖或者封面,其他的就從沒畫過。

  所以當時別人找她的時候,她想都沒想就拒絕了。

  可是後來她發現這部小說的作者是她大學的學長,那位學長很有才華,唸書的時候原主就挺欣賞他,所以在知道他是作者後,在公司的遊說下,原主考慮之後就接下了。

  然而這件事像脫韁的野馬,往完全不受控制方向發展。

  就在她和學長琢磨出基礎人設,最終確定準備發佈的時候,有一個畫手先發佈了,甚至還多放出她沒來得及畫出來的人設,畫風和她的一模一樣。

  有人先放出了人設,這下學長和編輯就有點猶疑了。

  這是抄襲?

  不管在什麼地方,抄襲都是一個大黑點。

  原主和編輯解釋,她沒有抄襲任何人,這都是她自己畫的,而且全程有和那位學長交流,聊天記錄可以作證。

  編輯是原主多年的編輯,還是相信她的。

  兩邊還沒解釋清楚,這件事不知道怎麼就被暴到網上,一些早就看原主不爽的人,開始各種帶節奏。

  一個火的人出現一個污點,那麼就會有無數的人跳出來不斷的放大這個污點,恨不得將人踩進泥濘裡,永不翻身。

  原主試圖解釋,可她的解釋顯得有些蒼白。

  因為那個先一步發佈的畫手,已經表示會正式和作者合作,而作者那邊也給了回應。

  原主還沒和公司那邊簽合同,她畫的隻是試稿,試稿通過後,才會簽訂正式合同,因為這些都有公司作為保障,也不用擔心遇上奇葩事。

  可現在合同已經被別人簽了,她還落得個抄襲的名聲。

  當然這還不至於讓原主自殺,她的作品擺在那裡,粉絲數大,網上說一段時間就沒了,後面的更絕。

  原主如果不接那部小說改編,就會開始更新自己構思漫畫,一部古風玄幻耽美《魔將》。

  然而就在這件事快消停下去的時候,那個畫手開始連載《魔將》,說是她已經畫完,但一直沒發佈的作品。

  除了一些細微的差別,幾乎和她的一模一樣。

  原主的《魔將》隻給編輯看過,她當時隻畫了兩話,編輯很看好,可是現在那個畫手一口氣的更到了十話。

  她雖然還沒畫,但是整個腳本她是寫好了的,那個畫手更新的故事內容,和她的腳本完全一樣。

  本來挺相信原主的編輯,此時也開始懷疑,《魔將》她隻看到兩話,而且還不是最終稿,現在人家卻表示這部作品已經畫完,隻是之前沒更新,編輯懷疑原主也不是沒道理。

  你能說一個已經完結的作品抄襲你一個隻開了個頭的作品嗎?

  不能!

  原主不知道發生了什麼,面對朋友編輯的問詢,她隻能為自己辯解,可讓她拿出證據,她能有什麼證據?

  公司那邊不知道發生了什麼,突然要和她解約,還以她抄襲別人作品為由,要求她支付違約金,賠償公司名譽損失。

  編輯雖然有意為她說話,可到底是人微言輕,並沒什麼作用。

  之後一段時間,原主一直在調查那個畫手,可她發現那個畫手很神秘,從不發佈任何與生活有關的東西,也不露面,能找到的東西,都是和作品有關。

  找不到畫手,而畫手還越來越火,原主很絕望,她不知道這一切是為什麼。

  她想繼續創作,可是她發現自己經歷這些事後,靈感竟然枯竭,拿筆都不知道畫什麼。

  *

  對漫畫界不是很熟悉,所以裡面的東西都是我瞎編的,不要當真啊!

不要當真!

不要當真!

  時笙是個「畫渣」,哈哈哈哈。

  看靈魂畫手笙上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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