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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:默認 第113章 遇到了你,的确是我的榮幸

  下午,孟時初和霍徹均提前下班,兩人一前一後來到邱醫生的辦公室。

  四十分鐘後,診療結束。

  邱醫生對将今日的報告給孟時初看,并且說,“霍總目前的狀态是非常健康的,後面可以不用來這麼頻繁了,一周來一次就好,我再跟兩個月應該就沒問題了。”

  “辛苦邱醫生了。”

  “孟總言重了,還是霍總配合,加上您的鼓勵,其實對于心理患者,他們自己的調節能力和周圍環與接觸良性人際比心理醫生更重要,我們隻能起到引導作用……”

  邱醫生無比清楚,對霍徹的治療,他的作用并不大。

  更多的是霍徹自己,加上霍徹身邊人對他的愛護和鼓勵。

  良性的環境和人際關系,太重要了。

  他可是不少見那種眼看患者恢複不錯,結果被身邊人刺激,然後走了極端的現實案例。

  太多人意識不到心理健康的重要性,總以為那是無病呻吟,殊不知心理問題一旦嚴重,遠比身體上的病毒感染更嚴重。

  一個人的精神支柱一旦塌了,便是神醫将臨也會皺眉的。

  告别邱醫生,孟時初和霍徹上車前往酒店。

  車上,霍徹緊緊靠着孟時初,手也握住她的手,在她手心手背捏了又捏。

  霍徹喜歡玩孟時初的手,對于不讨厭相互接觸的孟時初自然也沒有不适,更不會反對。

  即便沒有對話,車内空氣也不尴尬,霍徹開始轉動孟時初食指上的那顆黃金素圈。

  他為她選的,戴在孟時初的手指上,特别漂亮,顯得手指修長。

  忽的,孟時初握住霍徹的手,翻轉,将他手背向上。

  她用指腹轉動霍徹無名指上的女士扳指,“我給你換一個如何?”

  “不要。”霍徹搖頭。

  孟時初說,“别人看到會笑話你。”

  這畢竟是女士扳指,很細,戴在男人的手指上也會顯得柔氣。

  霍徹的手指骨節分明,很長,要是戴戒面寬一些的戒指,應該會更好看。

  至少會比這枚女扳指更合适。

  霍徹一聽,抽出手藏在身後,他盯着孟時初問,“是不是這枚指環大有來頭價值連城,所以你舍不得給我才想要收回?”

  “隻是一枚暖玉而已,沒你想象那麼值錢。”孟時初解釋,雖然值點錢,但不能用價值連城來形容,

  況且,霍徹從來不缺錢。

  他大學還沒畢業的時候就實現了财務自由,這也是為什麼之前霍徹一心撲在夏雲淺身上的時候,霍家拿他沒辦法的原因。

  斷他資金嗎?

  他自己公司前景不錯,早就在盈利,吃喝不愁。

  斬斷人脈?

  霍徹自己就擁有不俗的人際和人脈。

  斷絕關系嗎?

  霍家自己就先舍不得這個捧在手心的小少爺。

  霍徹搖頭,“不換,就要這個。”

  當初那場婚禮上,可是衆所周知孟時初為他戴上的這枚指環。

  自從戴上,就沒有取下來過。

  那時新聞鬧得大,不說全網見證,也算是在京都滿城皆知。

  這算是定情之物,必不能換!

  見孟時初還想勸他,霍徹道,“我已經戴習慣了,都說良玉認主且養人,總是換來換去不好,就讓它生根在我這根手指上吧。”

  即便這枚扳指價值或許不算太高,但她給的,于他而言都是價值連城的。

  “好吧。”孟時初點頭,“如果你哪天想要換一個,我給你選一款更适合你的。”

  “這就是最适合我的。”霍徹重新握住孟時初的手,補充了一句,“不止是這枚指環。”

  還有贈他這枚指環的人,更是最适合他的。

  孟時初自然知道霍徹的言下之意,她就那樣一瞬不瞬盯着霍徹,看着他的耳朵肉眼可見的變紅到近乎透明。

  霍徹每次表露真心的時候,都會一下從耳根紅到耳尖,仿佛有一層薄薄的火焰覆蓋在上面。

  孟時初擡手,指尖覆蓋在他耳朵上,指腹輕輕摩挲了下,燙的。

  霍徹捉住她的手,鼓了鼓腮幫,說,“我說的都是真心話。”

  像霍徹這樣直白的表達,孟時初不是說不出來,隻是覺得她的語氣表達不出那樣的意思。

  所以,她另一隻手拿起手機,解鎖,點開微信裡和霍徹的對話框,打字。

  孟時初經常這樣操作,兩人近距離的發微信,霍徹不覺得這樣不好,反而覺得特别有情調。

  這不,霍徹側着身子靠過去,将下巴枕在孟時初的肩頭,看着她拇指快速在手機鍵盤上按動——

  【從未懷疑過你的真心,所以你不用一次又一次的訴說真心,以來讓我确定和相信。】

  【你要知道,我是一個理智健全的人,我耳聰目明腦子清醒,好與不好我能看見,也能感受到,我從未覺得你有什麼不好。】

  【霍徹,如今我覺得你不是向日葵,你本就是熾熱的陽光,感染着身邊人。】

  【你的真誠和熱情,會讓很多人都快樂,而我,有幸成為其中之一。】

  【毫無疑問,你是我見過的千千萬萬人裡,非常特别的那個。】

  【我向來自命不凡,甚至有些自負,但婚姻路上遇到了你,的确是我的榮幸。】

  霍徹就看着孟時初打出這些字,發送。

  手機“叮咚叮咚”的響着。

  因為看了那些内容,霍徹沒有打開手機去看,而是說,“你是不是覺得我說多了,覺得有點煩?”

  孟時初搖頭,打字發送:【并沒有。】

  霍徹眼中溫柔面色歡喜,“那我告訴你,我這麼說并不是想要按頭讓你明白我是真心的,我隻是單純想要表達,将我最真實的感情,最真實想說的話都說給你聽,我不想藏着掖着,我就是要說出來才開心。”

  孟時初:【明白了。】

  她以為是霍徹認為她不相信,所以才要一遍又一遍的表達真心。

  霍徹忽的轉了轉腦袋,嘴巴對着孟時初的耳朵,壓低聲音說道,“我知道,媳婦兒其實超愛我。”

  這話聲音很小,氣息落在孟時初耳尖,溫溫熱熱又酥酥癢癢。

  孟時初正準備打字,卻見霍徹擡手指着她的手機頁面,“看,這些都是證據。”

  那一瞬,孟時初已經敲擊出一個拼音的手蓦地停住,仿佛是福至心靈般,忽然就明白了愛是什麼。

  她從未對霍徹說過愛他,最嚴肅的表達,也隻是喜歡。

  可此刻經霍徹一提醒,忽然就鹈鹕灌頂。

  她雖從未說過“愛”這個字,于生活點滴中,愛早其實早就存在了,且都留下了痕迹。

  原來,不知從何時起,她早已對這個受盡榮寵的小少爺交付了自己的整顆心。

  愛如涓涓細水,不知源頭在來自何處,就那麼默默無聲的流動着。

  待她發現時,細流已經彙聚成了汪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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